据统计,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的经济损失约300亿元,累计堆放最高达70亿吨。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1/4的城市已基本没有垃圾填埋堆放场地,存在于北京周边五环到六环之间的垃圾场就有1000多座。大部分垃圾填埋场由于没有处理设施或者设施无法发挥作用,溢出的渗滤液排入河流和周围农田,同时雨季大量垃圾渗滤液进入地下,周边水体遭到严重污染。当前我国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已达十几万吨,对其进行达标处理已刻不容缓。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生活垃圾渗滤液执行该标准中规定的现有和新建垃圾填埋场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上半年国务院已批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规定,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上述标准与意见的出台及实施对垃圾渗滤液处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本期专题将对垃圾渗滤液的处理现状、相应对策、监督监管及渗滤液处理技术进行分析与讨论。
水工业市场:垃圾渗滤液的主要成分及来源是什么?
蒋建国: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渗滤液产生场所主要有三种:一是垃圾填埋场;二是垃圾焚烧厂的垃圾储坑;三是不同规模的城市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是垃圾在长时期的堆放过程中,经过一系列的生物化学反应产生的一种高浓度的污水。其水质特点主要是COD、氨氮、重金属含量高,其COD的浓度一般在6000-10000mg/L。垃圾焚烧厂及垃圾转运站的垃圾由于堆放时间短,没有经过充分的生物化学反应,产生的渗滤液水质特点与垃圾填埋场有所不同,其COD的浓度更高,一般可达10000-20000mg/L,有时候甚至可以达到30000-40000mg/L,而氨氮含量较低,有机物含量则较高。
水工业市场:垃圾渗滤液对水资源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蒋建国: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而言,一是对于地表水的污染;二是垃圾渗滤液的泄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三是渗滤液所产生的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水工业市场:我国城市垃圾渗滤液处理现状如何?应有怎样的反思及对策?
蒋建国: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2008年颁布的修订后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与1997年颁布的标准有很大不同,主要体现在对处理的要求差别非常大。例如,1997年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要求COD达到1000mg/L,这个处理标准相对比较容易达到,处理成本也相对较低;而2008年的处理标准要求COD在100mg/L以内,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地区要求COD达到60mg/L,即在1997年处理标准的基础上再削减90%以上的COD负荷才能达到2008年的标准。对于传统的生物处理工艺而言是很难做到的,必须结合物理处理等工艺才能达标,如纳滤、反渗透、超滤等技术,但这些处理工艺的投资比较高、运行成本也较高。例如对于一个日处理量1000吨渗滤液的垃圾填埋场,采用传统工艺达到1997年排放标准的运行成本大概在不到20元每吨,而达到2008年排放标准的运行成本将增加到40-50元每吨,整体工程投资也从不到一千万元增加到三四千万元。其实许多地方对于建设符合标准的垃圾卫生填埋场本身就存在很大的财政压力,现在渗滤液处理标准再一提高,就意味着在渗滤液处理上还需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和运行,可能就会影响地方上对于垃圾渗滤液处理的积极性。此外,我国各地区差异很大,如果采取分区域性的政策标准进行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将更合理,“一刀切”的做法只会导致很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地区消极对待。
水工业市场: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技术主要有哪些?各种技术的适用条件有何不同?
蒋建国: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技术主要分为场外处理和场内处理,场外处理主要有脱氮、生物处理、超滤、反渗透等技术;场内处理主要有将渗滤液回灌等技术。
水工业市场:我国垃圾渗滤液控制技术与监管检测的状况如何?垃圾污染控制与填埋技术标准还需要哪些方面的完善?
蒋建国:2008年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对垃圾填埋场的标准分为一类标准和二类标准,一类标准是针对普通地区的(COD处理标准100mg/L);二类标准是针对敏感地区的(COD处理标准60mg/L),但针对垃圾转运站的渗滤液标准还是比较合理,可以采取一些灵活可行的快速处理的技术和设备,将渗滤液的COD削减到1000-2000mg/L,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以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负荷要求。
水工业市场:当前国内垃圾渗滤液处理厂项目运行状况如何?对此有何建议?
蒋建国:历史上,我国很多垃圾填埋场都是非标准的,没有建防渗设施和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的无控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我国符合标准的卫生填埋场的建设在垃圾处置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渗滤液的有效收集率和处理率也在不断提高;在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过程中,除了填埋场主体外还需要建设配套设施,包括渗滤液收集和处理设施,为保证这些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这些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可以由地方财政承担,但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将会成为地方财政的负担。为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填埋场建设,国家财政会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建成后的运行费用又成为了新的问题,导致一些地方有钱建填埋场,但没钱建设很好的运营填埋场,从而造成环境污染。
水工业市场:当前各方面都对垃圾分类问题越来越关注,但效果并不显著,您对此有哪些建议?对于垃圾的处理方式您有哪些看法?
蒋建国:我们课题组从2000年起就开始进行垃圾分类方面的工作,住建部在2000年也进行了一些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但效果不是很好,没有坚持下来。近几年一些国家又支持某些城市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其动力是由于现在垃圾焚烧产生二恶英等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造成垃圾的出路越来越困难。个人认为垃圾分类收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而非一蹴而就。不能急功近利,在出现各种问题之后才想要通过垃圾分类加以解决,应该分开来考虑。当然,垃圾分类对将来环境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存在太多技术问题,主要是意识问题、政府管理水平的问题,是靠一代一代人不断培养出来的,国外的垃圾分类工作做的好且具有借鉴价值的国家,如日本、韩国、德国等也是经过二三十年的努力与积累才取得了目前良好的效果。
我国人口多,垃圾产量很大,对垃圾分类的工作一定要踏踏实实地做好,但是垃圾分类收集最主要的作用首先是使垃圾减量,即减少垃圾的处置量,其次才是垃圾的回收利用。历史上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是填埋,也是垃圾处理过程不可缺少的方法,但对于经济条件好、人口集中的城市应当尽量在发展垃圾焚烧的前提下减少垃圾填埋场的数量,延长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这是非常重要的。最近几年部分地方出现公众对建设垃圾焚烧设施的反对之声,我觉得不是坏事,其实是对一些老旧焚烧设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一种客观反映,也是一种能够有效推动提高我国垃圾焚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动力,会对垃圾焚烧的良性发展做出很大贡献。我国目前的一些垃圾焚烧厂在焚烧效率、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因此必须要建立高标准、高技术含量的焚烧设施,并且要有足够的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的投入保证。个人认为在有足够经济条件的地区,垃圾处理还是要提倡以焚烧为主,但一定是以最成熟、保险、完备的技术作为垃圾焚烧技术的首选,并且要提高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焚烧厂运营企业的整体责任心为前提,才能消除公众的疑虑。